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根据铁水因素的变动调整冷却剂用量
创建时间:2008-08-02
根据表4-11所列数据,计算废钢加入量应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铁水成分变化引起废钢加入量的变化
铁水碳a=(本炉铁水w[C]-参考炉铁水w[C])/0.1%×0.53%;
铁水硅b=(本炉铁水w[Si]-参考炉铁水w[Si])/0.1%×1.33%;
铁水锰C=(本炉铁水w[Mn]-参考炉铁水w[Mn])/0.1%×0.21%;
(2)由于铁水温度变化引起废钢加入量的变化
d=(本炉铁水温度一参考炉铁水温度)/10×0.88%;
(3)由于铁水加入量变化引起废钢加入量的变化
e=(本炉铁水比一参考炉铁水比)/1×0.017;
(4)目标停吹温度变化引起废钢加入量的变化
f=(本炉目标停吹温度一参考炉目标停吹温度)/10×0.55%。
本炉废钢加入量=上炉废钢加入量+a+b+c+d+e+f+…
除表4-10~表4-12所列数据以外,还有其他情况下温度控制的修正值,如铁水入炉后等待吹炼、终点停吹等待出钢、钢包粘钢等,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但在出钢前若发现温度过高或过低时,应及时在炉内处理,决不能轻易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