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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抗震钢筋

创建时间:2010-11-10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的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份:热轧带肋钢筋》。标准中明确规定,抗震钢筋的符号为在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牌号后加“E”,例如HRB400E,HRB500E。“E”,是英语单词 Earthquake(地震)的第一个字母,标志着钢筋产品达到了国家颁布的“抗震”标准。

三个要求

抗震钢筋除应满足标准所规定普通钢筋所有性能指标外,还应满足以下:
1)抗震钢筋的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小于1.25;
2)钢筋的实测屈服强度与标准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不小于9%。

特色

以上三条确保了钢筋的抗震能力,使得抗震钢筋能够在建筑发生倾斜、变形时“稳起”,不发生断裂。
不过从新标准对抗震钢筋的三条规定要求来看,主要针对钢筋强度和伸长率的实测值在技术指标上作了一定的提升,如第一条对抗震钢筋规定从屈服到拉断还应承受25%以上的拉力;第二条保证钢筋屈服强度离散性不会过大而影响到设计对结构延性要求的效果;第三条由对普通钢筋规定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7.5%提高到不小于9%。这些技术指标的提高,加强了钢筋的抗震能力,保证了结构构件在地震力作用下具有更好的延性。
  因此,抗震钢筋和普通钢筋的本质区别就是使钢筋获得更好的延性,从而能够更好地保证重要结构构件在地震时具有足够的塑性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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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5-11-16
创建者: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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