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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Q/BQB 401-2003)

创建时间:2010-07-2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0.30mm~3.50mm、宽度为700mm~1850mm的冷连轧钢带以及由它切成的钢板及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3 定义
3.1纵切钢带 由钢带经纵切而成的窄钢带。


4 分类和代号
4.1 按边缘状态分:切边 EC、不切边 EM 

4.2 按尺寸精度分: 普通厚度精度 PT.A 、高级厚度精度 PT.B 、普通宽度精度 PW.A 、高级宽度精度 PW.B 、普通长度精度 PL.A 、高级长度精度 PL.B 。

4.3 按不平度精度分:普通不平度精度 PF.A 、高级不平度精度 PF.B。

4.4 钢板及钢带按产品形态、边缘状态所对应的尺寸精度的分类按表1的规定。


表1

钢板

纵切钢带

产品形态

分 类 及 代 号

边缘状态

厚度精度

宽度精度

长度精度

不平度精度

普通

高级

高级

普通

高级

普通

高级

普通

钢带

不切边 EM

PT.A

PT.B

PW.A

切边 EC

PT.A

PT.B

PW.A

PW.B

不切边 EM

PT.A

PT.B

PW.A

PL.A

PL.B

PF.A

PF.B

切边 EC

PT.A

PT.B

PW.A

PW.B

PL.A

PL.B

PF.A

PF.B

切边 EC

PT.A

PT.B

PW.A

 

尺寸

5.1 钢板及钢带的可供尺寸范围按表2的规定。


2

产品形态

边缘状态

公称厚度

公称宽度

公称长度(或内径)

钢 板

切边

0.303.50

7001830

10006000

不切边

7301850

钢 带

切边

0.303.50

7001830

610/508

不切边

7301850

纵切钢带


0.303.50

120~<900

610/508

 

5.2 钢板及钢带的推荐公称尺寸

5.2.1钢板及钢带的推荐公称厚度列于表3。


表3

推 荐 公 称 厚 度

0.30   0.35   0.40   0.45   0.50   0.60   0.70   0.75   0.80   0.90

1.00   1.10   1.20   1.50   1.75   2.00   2.50   3.00   3.20   3.50

 

5.2.2 钢板及钢带的推荐公称宽度为表2所列范围内按10mm进级的任何尺寸。

5.2.3 钢板的推荐公称长度为表2所列范围内按50mm进级的任何尺寸。


6 尺寸允许偏差
6.1 厚度允许偏差
6.1.1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对纵切钢带,其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未纵切前钢带的相关规定。
6.1.2 当钢带厚度小于1.50mm时,两端总长度30m内的厚度允许偏差允许比规定值超出50%;当钢带厚度不小于1.50mm时,两端总长度30m内的厚度允许偏差允许比规定值超出30%。


表4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 MPa

公 称 厚 度 mm

厚 度 允 许 偏 差 mm

普通精度 PT.A

高级精度 PT.B

公 称 宽 度a mm

公 称 宽 度a mm

1200

1200~<1500

1500

1200

1200~<1500

1500

<280

0.300.40

±0.04

±0.05

±0.025

±0.035

-

0.400.60

±0.05

±0.06

±0.07

±0.035

±0.045

±0.05

0.600.80

±0.06

±0.07

±0.08

±0.045

±0.05

±0.05

0.801.00

±0.07

±0.08

±0.09

±0.05

±0.06

±0.06

1.001.20

±0.08

±0.09

±0.10

±0.06

±0.07

±0.07

1.201.60

±0.10

±0.11

±0.11

±0.07

±0.08

±0.08

1.602.00

±0.12

±0.13

±0.13

±0.08

±0.09

±0.09

2.002.50

±0.14

±0.15

±0.15

±0.10

±0.11

±0.11

2.503.00

±0.16

±0.17

±0.17

±0.11

±0.12

±0.12

3.003.50

±0.17

±0.19

±0.19

±0.14

±0.15

±0.15

280<360

0.300.40

±0.05

±0.06

±0.03

±0.04

-

0.400.60

±0.06

±0.07

±0.08

±0.04

±0.05

±0.06

0.600.80

±0.07

±0.08

±0.10

±0.05

±0.06

±0.06

0.801.00

±0.08

±0.10

±0.11

±0.06

±0.07

±0.07

1.001.20

±0.10

±0.11

±0.12

±0.07

±0.08

±0.08

1.201.60

±0.12

±0.13

±0.13

±0.08

±0.10

±0.10

1.602.00

±0.14

±0.16

±0.16

±0.10

±0.11

±0.11

2.002.50

±0.17

±0.18

±0.18

±0.12

±0.13

±0.13

2.503.00

±0.19

±0.20

±0.20

±0.13

±0.14

±0.14

3.003.50

±0.20

±0.23

±0.23

±0.17

±0.18

±0.18

360

0.300.40

±0.06

±0.07

±0.04

±0.05

-

0.400.60

±0.07

±0.08

±0.10

±0.05

±0.06

±0.07

0.600.80

±0.08

±0.10

±0.11

±0.06

±0.07

±0.07

0.801.00

±0.10

±0.11

±0.13

±0.07

±0.08

±0.08

1.001.20

±0.11

±0.13

±0.14

±0.08

±0.10

±0.10

1.201.60

±0.14

±0.15

±0.15

±0.10

±0.11

±0.11

1.602.00

±0.17

±0.18

±0.18

±0.11

±0.13

±0.13

2.002.50

±0.20

±0.21

±0.21

±0.14

±0.15

±0.15

2.503.00

±0.23

±0.24

±0.24

±0.15

±0.17

±0.17

3.003.50

±0.24

±0.27

±0.27

±0.20

±0.21

±0.21

 

6.2 宽度允许偏差
6.2.1 钢板、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边缘状态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

普通精度 PW.A

高级精度 PW.B

不切边 EM

7301850

8

0

切边 EC

700~<1200

4

2

0

0

切边 EC

12001830

5

3

0

0

 

6.2.2 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公称厚度

宽 度 允 许 偏 差

公 称 宽 度

125

125~<250

250~<400

400~<600

600~<900

0.30~<0.40

0.3

0.6

1

1.5

2

0

0

0

0

0

0.40~<1.00

0.5

0.8

1.2

1.5

2

0

0

0

0

0

1.00~<1.75

0.7

1

1.5

2

2.5

0

0

0

0

0

1.753.50

1

1.3

1.7

2

2.5

0

0

0

0

0

 

6.3 长度允许偏差
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公 称 长 度

长 度 允 许 偏 差

普 通 精 度 PL.A

高 级 精 度 PL.B

2000

6

3

0

0

2000

+0.003×公称长度

+0.0015×公称长度

0

0

 

7 外形
7.1 钢板应切成直角,脱方度应不大于钢板宽度的1%。
7.2 切边钢板、钢带的镰刀弯在任意2000mm长度上应不大于6mm;钢板的长度不大于2000mm时,其镰刀弯应不大于钢板实际长度的0.3%。纵切钢带的镰刀弯在任意2000mm长度上应不大于2mm。
7.3 不平度
7.3.1钢板的不平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值。
7.3.2 对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小于280MPa的钢板及钢带,按高级不平度供货时,仲裁情况下另需检验波浪度,波浪应符合以下规定:
—— 当波浪长度不小于200mm时,波浪高度小于波浪长度的1%(适用于公称宽度小于1500mm的钢板),或波浪长度的1.5%(适用于公称宽度不小于1500mm的钢板)。
—— 当波浪长度小于200mm,波浪高度应不大于2mm。
7.3.3 当用户对钢带进行了充分的平整矫直后,表8规定值也适用于由用户从钢带切成的钢板。


表8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 MPa

公 称 宽 度

mm

不 平 度 不大于

高 级 精 度 PF.B

普 通 精 度 PF.A

公 称 厚 度 mm

0.70

0.70~<1.20

1.20

0.70

0.70~<1.20

1.20

<280

1200

5

4

3

12

10

8

>12001500

6

5

4

15

12

10

>1500

8

7

6

19

17

15

280<360

1200

8

6

5

15

13

10

12001500

9

8

6

18

15

13

>1500

12

10

9

22

20

19

360

-

-

-

-

-

-

-

 

8 尺寸及外形的测量
8.1 厚度的测量点分别为距边部不小于25mm(切边)或40mm(不切边)的任意点。
8.2 脱方度为钢板的宽边向轧制方向边部的垂直投影长度,或者为钢板对角线之差的一半。如图1所示。
8.3 镰刀弯
8.3.1钢板及钢带的镰刀弯,是指侧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的直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它在产品呈凹形的一侧测量,如图1所示。
8.3.2钢带镰刀弯的测量部位是在距钢带头部或尾部不小于5000mm处。
8.3.3长度不大于2000mm的钢板,钢板的长度即镰刀弯的测量长度;长度大于2000mm的钢板,可任取2000mm长度进行镰刀弯的测量。
8.4 不平度
8.4.1钢板的不平度是指将钢板自由地放在平台上测得的钢板下表面和平台间的最大距离。
8.4.2长度不大于2000mm的钢板,钢板的长度即不平度的测量长度;长度大于2000mm的钢板,可任意截取2000mm长度进行不平度的测量。

 

9 重量
钢板通常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理论重量计算方法按附录A的规定。钢带通常按实际重量交货。

10 如用户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有其他特殊要求,可在订货时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11 数值修约方法按GB/T 8170的规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理论计重时的重量计算方法
A.1 钢板理论计重时,其尺寸均采用公称尺寸值。
A.2 钢板理论计重时的重量计算方法按表A.1的规定。


表A1

计算顺序

计算方法

结果的位数

基本重量kg/mm·m2

7.85(厚度1mm,面积1m2的重量)


单位重量 kg/m2

基本重量(kg/mm·m2)×厚度(mm

修约到有效数字4

钢板的面积m2

宽度(m)×长度(m

修约到有效数字4

1块的重量 kg

单位重量(kg/m2)×面积(m2)

修约到有效数字3

1捆的重量 kg

1块的重量(kg)×同一尺寸1捆中块数

修约到kg的整数值

总重量 kg

各捆重量相加

kg的整数值

注:总重量也可以1块的重量(kg)×总块数来求得。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与EN10131-1991和JIS G3141-1996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替代Q/BQB 401-1999;
本标准对Q/BQB401-1999 进行了技术性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为:
——取消焊缝前后厚度允许偏差的规定;
——取消钢卷塔形高度的规定;
——厚度允许偏差和不平度按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分类;
——增加测量钢板对角线之差的一半作为脱方度评定依据;
——增加数值修约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孙忠明。
本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1994第一次修订,1999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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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5-11-04
创建者: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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