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ASTM A844/A844M-1993 压力容器用直接淬火工艺生产的9%镍合金钢板的一般要求
创建时间:2010-03-17
ASTM A844/A844M-1993 压力容器用直接淬火工艺生产的9%镍合金钢板的一般要求
按本标准交货的钢板最大公称厚度不应超过50mm(2in.)。
这种钢板易于磁化。因此,如残余磁性对随后的制造或使用不利时,则在热处理后应避免用磁铁进行输送。
直接淬火是指轧制后直接将钢板淬化,而不应在淬火之前冷却到临界温度以下,并随后进行回火。
一般要求
1.按本标准交货的材料应符合ASTM A20/A20M《压力容器用钢板的一般要求》的规定。这些要求包括试验和复验方法和程序、尺寸和重量的允许偏差、质量和缺陷的修整、标志、装运等。
2.按本标准订购钢材时,还应符合ASTM A20/A20M有关订货内容的规定。
3.除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外,当要求进行附加控制、试验或检验以满足最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某些补充要求。这些要求包括:
1)真空处理;
2)附加或特殊的拉伸试验;
3)冲击试验;
4)无损检验。
4.需方可参考本标准所列补充要求和ASTM A20/A20M标准中的详细要求。
5.如果本标准的要求与ASTM A20/A20M的要求有矛盾,应以本标准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