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钢铁钢信通会员中心钢联无线客服中心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热线:400-820-0970

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保税仓库

创建时间:2009-02-25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保税制度要求,进境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暂时免纳进口税款,免领进口许可证件(能制造化学武器的和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在海关规定的存储期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

保税仓库的基本内容

(1)存放货物范围和期限

海关规定,保税仓库适用于存放供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料、件;经经贸部门批准寄售维修零配件,外商寄存、暂存货物,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零配件;免税品等。属于一般贸易性质的进口货物不允许存入保税仓库,也不允许在保税仓库中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但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改变货物包装或加刷麦码。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储存期限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可向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期满仍未转为进口也不复运出境的,由海关将货物变卖处理。

(2)建库制度

申请建立保税仓库应由保税仓库经理人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填写《保税仓库申请书》,拧交验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派人员实地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所谓符合条件是指保税仓库应具有专门储存、堆放进口货物的安全措施,有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帐册;配合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应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3)出入仓制度

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著名此货物系存入某保税仓库,经向海关申报,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二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入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保税货物复出口时货主或岂代理人应当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交验进口时由海关签印的报关单,向当地海关办理复运出口手续,经海关检查与实物相符合后签印,一份留存,一份发还,一份随货带交出境地海关凭此放行货物出境。

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准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代征税,海关签印放行后在原进口后物报关单上注销。

办理保税仓库的程序

第1步:申请单位填写《保税仓库申请书》,向主管海关提出设立申请,并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书面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系租赁仓库,还应提供租赁仓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明副本;

4、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

5、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或协议;

6、保税仓库管理制度;

7、海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如租赁仓库的租赁协议、仓库位置平面图、自理或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副本等。

第2步:主管海关审核申请资料并派员实地勘查。

第3步:主管海关初审通过后,报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

第4步:上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根据分级审批程序上报海关总署审批或备案。海关总署同意设库的,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和保税仓库标牌。

相关词条:

保税仓库 贸易 

合作编辑者: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约 4408 次
编辑次数: 1 次
历史版本
最近更新:2009-07-17
创建者:罗华良

现货 供应 求购 百科 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