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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EN 10155-1993 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条件

创建时间:2008-12-05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耐大气腐蚀结构钢(按照EN 10020《钢级别的定义和分类》为合金特殊钢)长条产品和扁平产品的要求,牌号和质量规定在表3(化学成分),表1和表5(力学性能)中,并以下文规定的通常状态交货。

以本欧洲标准规定的牌号和质量的产品交货厚度规定在表2。本标准用于更厚的厚度应在订货时协议。

本欧洲标准规定的钢适用于焊接、螺栓连接和铆接部件,在环境温度下这些部件具有良好的耐大气窗蚀性能。

除了以交货状态N交货的产品外,这些钢不进行热处理。消除应力退火是允许的。以N状态交货的产品在交货后可进行正火和热成形。

1 定义

如下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EN 10020定义的合金特殊钢。

1.2 EN 10052《钢铁产品热处理术语词汇》(正在制订)定义的热处理术语。

1.3 EN 10079《钢产品的定义》定义的长条产品和扁平产品(厚板、薄板、窄钢带、宽钢带和宽扁钢)。

1.4 正火轧制:在使钢材的状态相当于正火后得到的状态的某一温度范围进行最终变形的轧制状态。该交货状态的代号为N。

1.5 具有良好耐大气腐蚀性能的钢:钢中加入一定数量的合金元素,如磷、铜、铬、镍、钼等,通过受大气条件的影响在基体金属上形成自身保护膜以提高耐大气腐蚀性能。

2 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欧洲标准和EURONORMS的规定:重量按密度7.85kg/dm3计算。

3 级别和质量分类、牌号

3.1 级别和质量分类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钢的级别S235和S355(见表1),其力学性能不同。

表1

牌号

屈服强度  R- 1)    最小.MPa

抗拉强度Rm 1)  Mpa

试样方向1

伸长率1  最小,%

公称厚度 mm

公称厚度 mm

L0=80mm

L0=5.65√S0

公称厚度,mm

公称厚度,mm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16

>16~40

>40~63

>63~80

>80~100

<3

3~100

>1.5~2

>2~2.5

>2.5~<3

3~40

>40~63

>63~100

S235J0W

1.8958

235

225

215

215

215

360~510

340~470

1

19

20

21

26

25

24

S235J2W

1.8961

t

17

18

19

24

23

22

S355J0WP

1.8945

355

345 2

——

——

——

510680

490~630

1

16

17

18

22

——

——

S355J2WP

1.8946

t

14

15

16

20

——

——

S355J0W

1.8959

355

345

335

325

315

510~680

490~630

1

16

17

18

22

21

20

S355J2G1W

1.8963

S355J2G2W

1.8965

S355K2G1W

1.8966

S355K2G2W

1.8967

t

14

15

16

20

19

18

1)对于拉力试验,表中的值适用于纵向试样(1),对于厚板、宽度不小于600mm的钢带和宽扁钢,横向试样(1)是适用的。

2)该值对于型钢和棒材是适用的。

这些级别的钢可以质量J0、J2和K2交货。质量J2和K2的S355产品还可再分为两种质量J2G1、J2G2、K2G1和K2G2。这些质量的焊接性能和规定的冲击试验值不同。

S355再分为等级W和WP,其区别主要足碳和硫的含量,及可供货性,见表2。

表2

牌号

扁平产品

长条产品

公称厚度mm

型钢

棒材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公称厚度或直径mm

12

100

40

100

S235J0W

1.8958

 

×

×

×

S235J2W

1.8961

 

×

×

×

S355J0WP

1.8945

×

 

×

 

S355J2WP

1.8946

×

 

×

 

S355J0W

1.8959

 

×

×

×

S355J2G1W

1.8963

 

×

×

×

S355J2G2W

1.8965

 

×

×

×

S355J2G1W

1.8966

 

×

×

×

S355J2G2W

1.8967

 

×

×

×

2) 牌号

对于本欧洲标准所包括的钢,钢的名称按照EN 10027-1《钢的牌号系统——第1部分:钢名称的基本符号》的规定,钢的材料按照EN 10020-2《钢的牌号系统——第2部分:数字编号》的规定。

牌号应包括:

——本欧洲标准号;

——符号S;

——表明对于厚度不大于16mm的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MPa;

——关于焊接性能和规定的冲击试验值的质量符号;

——字母W表示钢具有良好的耐大气腐蚀性能;

——字母P表示该等级含有较高的磷含量(仅对于S55);

——如果适用,当产品以N状态交货时用“十N”表示。

例如:

钢 EN 10155-S355J0W

4 技术要求

4.1 钢的生产工艺

钢的生产工艺应由生产厂选择。如果订货时规定,钢的生产工艺应向需方表明。

脱氧方法应按表3的规定。

脱氧方法表明如下:

FN非沸腾钢。

FF含有氮结合元素的全镇静钢,其数量足以结合可能存在的氮(例如最小0.020%的铝)。如果使用其他元素.应在检验报告中表明。

表3

牌号

脱氧方法

C最大

Si最大

Mn

P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S235J0W

1.8958

FN

0.13

0.4

0.2~0.6

0.04最大

S235J2W

1.8961

FF

0.13

0.4

0.2~0.6

0.04最大

S355J0WP

1.8945

FN

0.12

0.75

1.0最大

0.06~0.15

S355J2WP

1.8946

FF

0.12

0.75

1.0最大

0.06~0.15

S355J0W

1.8959

FN

0.16

0.5

0.5~1.5

0.04最大

S355J2G1W

1.8963

FF

0.16

0.5

0.5~1.5

0.35最大

S355J2G2W

1.8965

FF

0.16

0.5

0.5~1.5

0.35最大

S355J2G1W

1.8966

FF

0.16

0.5

0.5~1.5

0.35最大

S355J2G2W

1.8967

FF

0.16

0.5

0.5~1.5

0.35最大

牌号

S最大

N最大

加入氮结合元素 1

Cr

Cu

其他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S235J0W

1.8958

0.04

0.0092)5)

——

0.4~0.8

0.25~0.55

3)

S235J2W

1.8961

0.035

——

0.4~0.8

0.25~0.55

S355J0WP

1.8945

0.04

0.0095)

——

0.3~1.25

0.25~0.55

3)

S355J2WP

1.8946

0.035

——

0.4~0.8

0.25~0.55

3)4)

S355J0W

1.8959

0.04

0.0092)5)

——

0.4~0.8

0.25~0.55

 

S355J2G1W

1.8963

0.035

——

0.4~0.8

0.25~0.55

 

S355J2G2W

1.8965

0.035

——

0.4~0.8

0.25~0.55

 

S355J2G1W

1.8966

0.035

——

0.4~0.8

0.25~0.55

 

S355J2G2W

1.8967

0.035

——

0.4~0.8

0.25~0.55

 

1) 钢应至少含有一种下列元素:全铝≥0.020%、铌0.015%~0.060%、钒0.02%~0.12%、钛0.02%~0.10%。如果这些元素组合使用,至少其中的一种含量应为所规定含量的最小值。

2) 允许提高规定的值,但氮含量每提高0.001%磷含量最大值将减少0.005%;然而氮含量熔炼分析值应不超过0.012%。

3) 钢中镍含量最大为0.65%。

4) 钢可以含最大0.30%的钼,最大0.15%的锆。

5) 如果化学成分示出最小全铝含量为0.020%或存在足够的其他氮结合元素,氮含量最大值不适用。氮结合元素应在检验报告中表明。

4.2 交货状态

(1)一般规定

如果要求检验报告,并且产品以N状态订货和交货,应在报告中表明。

(2)扁平产品

①除非另有规定,质量J0的产品应以生产厂选择的交货状态交货。

②质量J2、J2G1和K2G1的扁平产品应以正火或通过正火轧制得到的相同状态交货。

③质量J2G2和K2G2的扁平产品应以生产厂选择的交货状态交货。

(3)长条产品

①除非另有规定.质量J0、J2、J2G1和K2G1的长条产品以生产厂选择的交货状态交货。

②质量J2G2和K2G2以生产厂选择的交货状态交货。

5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成品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成品分析仅在订货时规定才进行。

表4

元素

熔炼分析允许最大含量%

成品分析允许偏差1)

元素

熔炼分析允许最大含量%

成品分析允许偏差1)%

C

016

0.03

Cu

055

±005

Si

075

0.05

Ni

065

0.05

Mn

060

±005

Mo

030

0.05

>0.60

±010

Zr

01 5

0.02

P

0040

0.005

Nb

0060

±0005

>0040

±001

V

015

0.02

S

0040

0.005

-0.01

N

0012

±0001

Ti

010

0.02

Cr

080

±005

-0.01

>080

±010

1)±的意思是,对于一炉钢偏差可以高于或低于表2规定范围的上限值或下限值,但不得同时出现。

订货时可以协议,对于所有厚度,S355碳当量值最大为0.25%,S235碳当量最大值为0.44%,根据熔炼分析采用公式(1)确定。

CEV=C+Mn/6+(Cr+Mo+V)/5+(Ni+Cu)/15……(1)

当已同意最大碳当量值时,检验报告中应表明按照碳当量值公式元素的含量。

6 力学性能

(1)一般规定

①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条件和表3规定的交货状态,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表5和表6的有关规定。

②对于以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订货和交货的产品,交货状态及交货后经热处理正火后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表5和表6的规定。

注:消除应力退火温度高于580C或时间超过1小时,可导致力学性能降低。如果需方需要在较高温度或较长时问对产品进行消除应力退火,处理后的力学性能最小值应在订货时协议。

③对于扁平产品,公称厚度应适用。对于不规则截面的长条产品,取样部位的公称厚度应适用。

④对于以轧制状态交货,用于需方进行正火的质量J2、J2G1和、K2G1的扁平产品,试样应进行正火。正火试样的值应符合本欧洲标准的规定。

(2)拉力试验

对于型钢、棒材、宽度小于600mm的热轧钢带和宽扁钢,用纵向试样检验拉力试验值;对于薄板和厚板、宽度不小于600mm的宽钢带和宽扁钢应使用横向试样。

(3)冲击试验

①如果产品公称厚度不能足以制备全尺寸冲击试样,应取窄宽度的试样,允许值应符合图1的规定。

②如果订货时规定,对于公称厚度小于6mm质量J2、J2G1、J2G2、K2G1和K2G2的产品,按照EURONORM103《显微测定铁素体和奥氏体晶粒度》检验,铁素体晶粒度应不小于6级。

③当用铝作为细化晶粒元素时,如果根据熔炼分析铝含量不小于0.020%全铝,或0.015%酸溶铝,应认为晶粒度是符合要求的。在此情况下不要求检验晶粒度。

④S355等级wP产品,仅当订货规定时才进行冲击性能检验。

 

宽度5~10mm冲击试样最小冲击功值

图1

表5

牌号

 

温度℃

冲击功 1) J最小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S235J0W

1.8958

0

27

S235J2W

1.8961

-20

27

S355J0WP

1.8945

0

27

S355J2WP

1.8946

-20

27

S355J0W

1.8959

0

27

S355J2G1W

1.8963

-20

27

S355J2G2W

1.8965

-20

27

S355K2G1W

1.8966

-20

40

S355K2G2W

1.8967

-20

40

1)对于小尺寸试样,图1适用。

2)如果订货时同意,应检验冲击试验值。

表6

牌号

弯曲方向 1)

下列公称厚度建议的最小内弯半径mm

按照EN 10027-1ECISS IC 10

按照EN 10027-2

>1.5~2.5

>2.5~3

>35~4

>4~5

>5~6

>6~7

>7~8

>8~10

>10~12

>12~14

>14~16

>16~18

>18~20

S235J0W

1.8958

t

2.5

3

5

6

8

10

12

16

20

25

28

36

40

S235J2W

1.8961

1

2.5

3

6

8

10

12

16

20

25

28

32

40

45

S355J0WP

1.8945

t

4

5

6

8

10

12

16

20

25

32

36

45

50

S355J2WP

1.8946

S355J0W

1.8959

S355J2G1W

1.8963

S355J2G2W

1.8965

S355K2G1W

1.8966

S355K2G2W

1.8967

1

4

5

8

10

12

16

20

25

32

36

40

50

63

1) t:垂直于轧制方向;l:平行于轧制方向。

7 工艺性能

(1)焊接性能

①本欧洲标准规定的钢,对于各种焊接工艺的适用性不是没有限制的,因为焊接过程中和焊接后钢的特性不仅取决于材料,而且还取决于尺寸和形状,以及部件的制造和工作条件。

②对于各级别,由质量J0至K2焊接性能提高。

(2)热成形

如果交货后进行热成形,仅以正火或正火轧制状态订货和交货的、产品应符合表1、表5和表6的规定。

(3)卷边性能

如果订货时规定,公称厚度不大于20mm的厚板、薄板、钢带和宽扁钢应适用于卷边,无裂纹,最小弯曲半径规定在表6中。

8 表面质量

(1)钢带

如果使用适当的工艺加工钢带,表面状态不应有害于与该钢的级别相适合的用途。

(2)厚板、宽扁钢和型钢。

对于允许的表面不连续及用研磨和(或)焊补清理表面缺陷,EN 10163《热轧厚板、宽扁钢和型钢表面状态交货要求》适用。

相关词条:

耐大气腐蚀结构钢 EN 10155-1993 冶金知识 金属材料 标准 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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