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GB1591—1988《低合金结构钢》
创建时间:2008-12-04
GB1591—1988《低合金结构钢》
GB1591—1988是参照国际标准ISO630—1986《结构钢》修订的。
牌号系列与原标准相同,只取消了1个长期不生产的牌号12MnPRE.共列入17个牌号。各牌号的硫含量从不大于0.050%降至不大于O.045%,并取消了原标准中磷含量不大于0.050%形也可交货的规定。
规定了当要求进行-20℃或-40℃冲击试验时,硫、磷含量应分别不大于0.035%,并为细品粒钢,如用铝细化晶粒,则钢中全铝含量应不小于0.020%或酸溶铝含量不小于0.015%。
对部分牌号的碳、锰、硅含量作了调整。
规定了允许加入钒、铌、钛等微量合金元素,以提高钢的性能。
在此之前的标准仅规定抗拉强度的最小值。这次修订参照国际标准ISO630—1986规定的抗拉强度范围150MPa,对各牌号的抗拉强度规定了上限。
对部分牌号规定的伸长率作了调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规定,将U型缺口试样冲击试验改为V型缺口试样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