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YBl3—1959《低合金高强度钢钢种及一般技术条件》
创建时间:2008-12-04
YBl3—1959《低合金高强度钢钢种及一般技术条件》
自从1956年我国开始生产低合金高强度钢(16Mn)以来,先后引进和研制了一批适用于船舶、桥梁、锅炉、压力容器、建筑和汽车用低合金高强度钢。为了适应低合金高强度钢的生产和使用的需要,1959年冶金工业部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标准YB13—1959((低台金高强度钢钢种及一般技术条件》。
该标准适用于机器制造和建筑工程所需的低合金高强度钢钢板、棒材和型钢。标准中包括有12个牌号:
锰钢(6个睥号):09Mn2、11Mn、14Mn、16Mn、19Mn、24Mn;
锰硅钢(3个牌号):15MnSi、18MnSi、25MnSi;
锰铜钢(1个牌号):l6MnCu;
锰钛钢(1个牌号):15MnTi;
锰硅铜钢(1个牌号):10MnSiCu。
其中大部分是引进原苏联标准的牌号,11Mn、16Mn、16MnCu和15Mnli是引进原民主德国标准的牌号,个别牌号是结合我国资源自已研制的。这些牌号主要以锰、硅作为合金元素,没有含铬、镍的牌号,包括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钢筋用钢。当时,这12个牌号中正常生产的只是少数,大部分是16Mn。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和交货状态等也基本上是参照原苏联标准和原民主德国标准制定的,但与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在当时情况下,这个标准还是满足了生产和使用的需要,促进了我国低合金高强度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