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和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创建时间:2008-11-0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和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1989和GB/T11253—1989)
(1)热轧和冷轧薄钢板及钢带的厚度不大于4mm。其尺寸规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热轧钢板和钢带》和GB/T708《冷轧钢板和钢带》的规定。
(2)牌号和化学成分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T700《碳素结构钢》和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规定。
(3)交货状态钢板和钢带以退火状态交货。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以其他热处理状态供货,其力学性能由双方商定。
(4)力学性能厚度为2~4mm的热轧钢板和钢带以及冷轧钢板和钢带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符合GB/T700和GB/T1591的规定,但伸长率允许有如表1所列的降低值(绝对值)。
表1 伸长率允许的降低值
厚度/mm |
热轧板带 |
冷轧板带 |
||||
2~3 |
>3~3.5 |
>3.5~4 |
≤3 |
>3~3.5 |
>3.5~4 |
|
伸长率降低值(%) |
5 |
4 |
3 |
3 |
2 |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