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按炉送钢制度
创建时间:2008-11-03
按炉送钢制度
按炉送钢制度是科学管理轧钢生产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产品质量的不可缺少的基本制度。一般情况下,每一个炼钢炉号的钢水其化学成分基本相同,各种夹杂物和气体含量也都相近,大吨位炼钢炉(如大平炉)冶炼的沸腾钢和半镇静钢,每一个罐号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均匀稳定,企业内部及供需双方都应执行按炉送钢制度。从铸锭到开坯、从成品检验到精整入库,都要求按炉(罐)号转移、堆放、管理、不得混乱。
对小吨位转炉生产的碳素结构钢,技术标准中规定允许同钢种、不同冶炼炉号的钢组成混合批,但每批最多不得多于10个炉号,而且各炉号的含碳量之差不得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得大于0.15%,每批钢坯(材)的总重量不得大于60t。
对某些优质钢、合金钢来说,按炉送钢不但要求按冶炼炉号供应,而且还要求以铸锭的锭盘为单位供应,甚至要求将钢锭分段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