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对动力用煤煤质的要求
创建时间:2008-08-02
对动力用煤煤质的要求
人们对动力用煤的质量要求,比对其他任何用煤都低。例如低位发热量大4186.8KJ/kg的煤矸石就可作沸腾锅炉的燃料。但从动力工艺的经济效益考虑,动力用煤也应有一定的质量要求。首先是发热量,其次是灰熔点的高低和结渣的难易程度,粉煤锅炉燃烧还要考虑可磨性系数的大小,链条式锅炉燃料需要注意煤的含块率等指标。动力用煤还分为船舶用煤、机车用煤和发电用煤等,它们对煤质的要求也是各不相同的。
对船舶用煤和机车用煤煤质的要求列下。以供参考:
煤质指标 |
远洋船舶 |
内海船舶 |
机车用煤 |
Ag/% |
<14 |
<25 |
<25 |
QwQW/kJ.kg-1 |
>6000(25120) |
>5500(23027) |
>5500(23027) |
SgQ/% |
<2.5 |
<2.0 |
<2.0 |
T2/℃ |
>1250 |
>1250 |
>1250 |
粒度/mm |
6~25 |
6~25 |
13~25 |
Vt/% |
>20 |
>20 |
>16 |
限下率/% |
<15 |
<15 |
<15 |
发电用煤可采用发热量较低的褐煤、中煤、煤泥或灰分大于30%的烟煤,甚至还可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即使是泥炭、石煤、天然焦或油母页岩等,也都可以用来发电。硫分含量虽对燃烧本身无多大影响,但对锅炉炉体和管道有较大的腐蚀性。从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出发,发电用煤的硫分越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