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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GB/T3395-93 工业用乙烯中微量乙炔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创建时间:2008-08-02

GB/T3395-93 工业用乙烯中微量乙炔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Ethylene for industrial use Determination of trace acetylene—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乙烯中微量乙炔的气相色谱测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乙烯中浓度大于1mL/m3乙炔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T13289工业用乙烯液态和气态采样法

3方法提要

本标准分别推荐二根色谱柱用以测定乙烯中的乙炔:一为以碳分子筛为固定相的气固色谱柱;二为角鲨烷为固定液的气液色谱柱。二者均采用外标法进行定量。

4材料与试剂

4.1载气

4.1.1氮气(N2):纯度大于99.99%,经硅胶及5A分子筛干燥、净化。

4.1.2氢气(H2):纯度大于99.99%,经5A分子筛干燥、净化。

4.2辅助气

空气:经硅胶及5A分子筛干燥、净化。

4.3标准气

乙炔:纯度大于99%。可使用纯度为99%以上的商品乙炔,也可用下法制备纯乙炔:

取电石数十克,装入500mL三口烧瓶中,将适量水注入三口烧瓶上的分液漏斗内,逐滴加入三口烧瓶中。发生的乙炔需经20%的氢氧化钠溶液、20%的铬酸酐溶液净化。待容器中的空气排尽后即可进行收集。乙炔纯度可达99%以上。

4.4固定相

4.4.1碳分子筛(TDX-01或上试601)。

4.4.2角鲨烷:色谱固定液。

5仪器

为配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要求仪器对最低检测浓度下的乙炔所产生的峰高应火于噪声的2倍。

5.1进样系统

气体进样阀,定键管容积为0.5-10mL。

表1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柱型

气固色谱

气液色谱

固定液或固定相

碳分子筛     (TDX-01或上试601)

角鳖烷

最高使用温度,

 

150

溶剂

 

乙醚

载体

 

6201

载体粒度,mm

0.2500.1 77(60-80)     

0.1770.149(80100)

0.250-0.177(6080)

固定液/载体涂渍比

 

40:100

柱长,m

0.51.0

12

内径,mm

3

柱管材质

不锈钢

载气

N2

H2

载气流速,mL/min

50

35

柱温,

150

室温

检测器温度,

170

150

进样量,mL

0.51.0

柱处理条件

200活化68h

60老化2h

 

5.2色谱柱

推荐的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见表1。能达到同等分离效能的其他色谱柱也可使用。

5.3检测器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5.4记录装置

记录仪、积分仪或色谱数据处理机。

6取样

按GB/T13289所规定的技术要求采取样品。

7撮作步骤

7.1设定操作条件

色谱仪启动后进行必要的调节,以达到表1所述的典型操作条件或能获得同等分离的其他适宜条件。

色谱仪在达到设定操作条件并稳定后,即可开始样品测定。

7.2标样配制

本标准采用外标怯进行定量测定,采用纯氮(≥99.990A)或高纯乙烯(应无乙炔存在)配制与试样中乙炔含量大致相当的标准气样。

7.3测定

7.3.1校正

用气体进样阀,在规定的条件下向色谱仪注入0.5~1.0mL标准气样,重复测定二次。待色谱峰流出后测得乙炔峰的峰高或面积,作为外标的定量标准。或用定期校正的标准曲线法。

7.3.2试样测定

取与标准气样相同体积的试样,用气体进样阀注入色谱仪,重复测定二次,测得乙炔峰高或面积,并与外标进行比较。

7.3.3典型色谱图见图1及图2。

7.4计算

乙烯中乙炔的含量Xi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Xi——试样中乙炔的含量,mL/m3

           Ei——标准气样中乙炔的含量,mL/m3

          Hi——试样中测得的乙炔峰高或面积;

        HE——标准气样中测得的乙炔峰高或面积。

8结果的表示

8.1分析结果

对于任一试样,均要以两次以上测定的算术平均值来表示其分析结果,并以每立方米产品中的体积(mL)为单位。

8.2重复性

同一操作人员使用同一台仪器,在相同的操作条件下,用正常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对同一试样进行两次重复测定,在5~20mL/m3浓度范围内测定值之差应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10%(置信水平95%)。

8.3再现性

在任意两个不同实验室,由不同操作员,用不同仪器和设备,在不同或相同的时间内,对同一样品所测得的两个单次测定结果,对乙炔含量为5~20mL/m3的试样,其差值应不大于算术平均值的30%(95%置信水平)。

9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有关样品的全部资料:批号、日期、时间、采样地点等;

b.测定结果;

c.在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现象;

d.不包括在本标准中的任何操作及自由选择的操作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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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0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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