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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石油类

创建时间:2008-08-02

石油类 (oil)

矿物油类化学物质,是各种烃类的混合物。石油类可以溶解态、乳化态和分散态存在于废水中。冶金工业废水中的石油类污染物主要来自轧钢、钢材酸洗前的除油、有色金属加工和冶炼、选矿、机械加工等生产工艺过程。石油类进入水环境后,其含量超过0.1~0.4mg/L。,即可在水面形成油膜,影响水体的复氧过程,造成水体缺氧,危害水生物的生活和有机污染物的好氧降解。当含量超过3mg/L。时,会严重抑制水体自净过程。分散油和乳化油影响鱼类的正常生长,使鱼苗畸变,鱼鳃发炎坏死。石油类中的环烃化学物质具有明显的生物毒性。

中国规定:废水排放时的石油类含量不大于10mg/L(一级和二级标准的新扩改工程项目)、15mg/L(一级标准的现有工程项目)、20mg/L(二级标准的现有工程项目)、30mg/L(三级标准);地面水中不大于0.05mg/L(I、Ⅱ、Ⅲ类水域)、0.5和1.0mg/L(分别为Ⅳ和V类水域);渔业水中不大于0.05mg/L;农灌水不大于5mg/L(一类轻污染灌区)、10mg/L(一类和二类)。此外,在废水排放时,除石油类外,还规定了另一指标“动植物油”。

高浓度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浮上分离。低浓度含油废水用气浮法处理。乳化油在破乳后再气浮分离,通常投加钙离子和混凝剂破乳并絮凝。微量油可用活性炭吸附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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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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