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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合金结构钢和合金工具钢的锻件典型缺陷-本质晶粒度粗大不均

创建时间:2008-08-02

本质晶粒度是指钢经930℃加热,保温3~8h后奥氏体的晶粒度,它反映钢的奥氏体晶粒长大倾向,直接影响到零件的最终晶粒度及其使用性能。航标(HB5024-77)规定,锻件检验时的本质晶粒度,以5~8级为合格(1~4级为本质粗晶粒钢)。锻件的本质晶粒度与原材料的化学成分、冶炼工艺及锻造工艺有关。例如,当钢中的残留铝含量超过0.015%时,钢的本质晶粒度一般为5~8级,当钢中残留的铝含量低于0.015%时,钢的奥氏体晶粒将迅速粗化。同一钢种的电渣重熔钢比电炉钢的过热温度低,晶粒容易粗化,这是由于前者夹杂物少,在电渣重熔过程中细化晶粒元素易被烧损的缘故。对于电渣钢棒材,有时由于锻前加热温度不够高,钢中A1N固溶不充分;终锻温度过高,锻后冷却较慢,使A1N在锻后冷却过程中很容易析出,并在锻后预备热处理过程发生聚集,从而减弱对晶粒长大的阻碍作用,引起锻件本质晶粒度不合格。

对残留铝含量适宜的锻件出现本质晶粒度不合格时,可采用校正热处理(如高温正火、摆动正火等)予以改善。例如18Cr2Ni4WA本质晶粒度混晶锻件(粗于4级的晶粒点10%以上),若加热到700℃,保温3h后空冷,或加热到600℃保温3h空冷处理后,锻件本质晶粒度均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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