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焊接及焊接-轧制钛管 GB 4367-84
本标准适用于耐腐蚀和一般用途的焊接及焊接-轧制法生产的圆形钛管。
1 品种
1.1牌号、状态、规格
产品牌号、制造方法、供应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图2 mm
外 径 |
壁厚公称尺寸 |
|||||||||
|
0.5 |
0.6 |
0.7 |
0.8 |
1.0 |
1.25 |
1.5 |
2.0 |
2.5 |
|
公称尺寸 |
允许偏差 |
壁厚允许偏差 |
||||||||
|
|
±0.06 |
±0.08 |
±0.09 |
±0.10 |
±0.12 |
±0.13 |
±0.1 5 |
±0.20 |
±0.25 |
16 25 27 33 38 50 63 |
±0.30 土0.30 ±0.40 ±0.45 ±0.50 土0.70 ±0.80 |
○ ○ _ _ _ _ _ |
○ ○ _ _ _ _ _ |
○ ○ _ _ _ _ _ |
○ ○ _ _ _ _ _ |
○ ○ ○ _ _ _ _ |
_ ○ ○ _ _ _ _ |
_ _ ○ ○ ○ _ _ |
_ _ ○ ○ ○ ○ ○ |
_ _ ○ ○ ○ ○ ○ |
1.2.2焊接一轧制管材的外径、壁厚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图3
外 径 |
壁厚公称尺寸 |
||||||||
|
0.5 |
0.6 |
0.7 |
0.8 |
1.0 |
1.25 |
1.5 |
2.0 |
|
公称尺寸 |
允许偏差 |
壁厚允许偏差 |
|||||||
|
|
±0.06 |
±0.08 |
±0.09 |
±0.10 |
士0.12 |
±0.1 5 |
±0.20 |
±0.25 |
6~10 >10~15 >1 5~20 >20~30 |
土0.15 ±0.20 ±0.25 土0.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3管材的长度尺寸应符合表4的规定。
1.2.4管材的端面应锯切平整,斜度不允许超出表5的规定。
表5
制造方法 |
焊接管 |
焊接-轧制管 |
|||
外 径 |
16、25 |
27、33、38 |
50、63 |
6~25 |
>25 |
斜 度 |
2 |
3 |
4 |
2 |
3 |
1.2.5管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制造方法 |
焊接管 |
焊接-轧制管 |
|
外径mm |
16、25、27、33、38 |
50、63 |
6~25 >25 |
弯曲度,mm/m不大于 |
3 |
4 |
2 3 |
1.2.6管材的不圆度及壁厚不均不允许超出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1.3标记示例
1.3.1 用TA2制造的、外径为25mm、宽度为1.25mm、长度为8000mm的焊接状态的管材标记为:
管 TA2焊25×1.25×8000 GB 4367—84
1.3.2 用TA3制造的、外径为20mm、壁厚为10mm、长度为6000mm的焊接一轧制的退火状态的管材标记为:
管TA3M焊-轧20×1.0×6000 GB 4367—84
2技术要求
2.1 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 3620—83《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中TAl、TA2和TA3的规定。
2.2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拉力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牌 号 |
制造方法与供应状态 |
抗拉强度矾 kgf/mm 2 |
伸长率 % 不小于 |
TAl1 |
焊接 |
35~50 |
23 |
TA2 |
焊接 退火(M) 焊接-轧制 退火(M) |
45~60 |
18 |
TA3 |
|
55~70 |
l5 |
2.3工艺性能
2.3.1 管材的压扁试验
管材压扁后.两压板间的距离H值按式(1)计算。
式中:S——管材壁厚,mm
D——管材外径,mm
a——常数,TAl取0.07;TA2取0.06;TA3取0.06。
乐扁至H值后,不应出现裂纹。压扁方向及焊缝位置如下图所示。
2.3.2管材的展平试验
取100mm长的管材,在焊缝的对面的管壁上,沿轴线方向剖切展开,然后压成平板,焊缝不裂。
2.3.3管材的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需方未指定压力时,试验压力为30kgf/cm2。最大试验压力不超过60kgf/cm2,如需方要求超过60kgf/cm2时,按供需双方协商的压力进行。 试验持续时间不少于5s。
P=200SR/(2)
式中:P——试验压力,kgf/cm2;
S——管材壁厚,mm;
R——规定的抗拉强度下限值的1/3,kgf/mm2;
D——管材外径,mm。
试验时,管材不应发生畸变和泄漏。
2.4表面质量
2.4.1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起皮、夹杂等有害缺陷。
2.4.2管材允许有因卷管、轧制或轿直等出现的轻微的不使直径和壁厚超出其允许偏差的划伤、凹坑、凸点和矫直痕迹。
2.4.3管材表面的局部缺陷应予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外径和壁厚超出负偏差。
3试验方法
3.1 管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YB769—70《钛和钛合金分析方法》进行。
3.2管材的室温拉力试验按GB 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进行。
3.3工艺性能检验按下列方法进行:
a.压扁试验按GB 246—82《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b.展平试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c.水压试验按GB 24l—82《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
3.4管材应使用分厘卡、千分尺和钢卷尺等测量工具进行尺寸测量。
4检验规则
4.1、管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4.2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管材应由同一牌号、炉号、规格、制造方法和热处理状态的产品组成。
4.3每批管材均应进行外形尺寸偏差、室温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4.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规定如下:
4.4.1 化学成分的取样
如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在成品上每批取一个试样进行氢含量的分析。
4.4.2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查
4.4.2.1 管材应逐根进行外形尺寸测量和用肉眼进行表面质量检查。但是,测量焊接管壁厚时,不包括焊接部位的壁厚尺寸。
4.4.2.2对于内径等于和小于20mm的管材,每批允许任选5根管材,各取长150mm的管段,沿纵向切成两半,测量壁厚及作内表面的检查,代替逐根检查;
4.4.3室温力学性能的取样
同批管材每根100根(少于100根时,按100根计算)任取两根管材,每根各取一一个拉力试验试样。
4.4.4工艺性能试验的取样
4.4.4.1 压扁和展平试验,同批管材每100根(少于100根时,按100根计算)任取一根管材,从管材两端各取一个压扁试样。再从该管材上任取一个展平试样。
4.4.4.2管材应逐根进行水压试验。
4.5各项试验即使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时,也应从该批中再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整批报废或逐根检验,合格者单独编批验收。
4.6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应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半年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