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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静态投资回收期

创建时间:2008-08-02

静态投资回收期(static payback period on lnvestment)

简称投资回收期,亦称返本期。它是反映投资项目实际清偿能力的重要指标,是通过项目的净收益(包括利润和折旧)来回收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要的时间。投资回收期(Pt)一般是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产开始年算起,为避免误解,需注明起算时间。其表达式为:

式中CI为现金流入;CO为现金流出;(CI-CO)t为第t年的净现金流量。

投资回收期可直接通过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计算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假定用Pc表示静态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当Pt≤Pc时,该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

设某冶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计算期的净现金流量等数据如表所示,试求投资回收期,并判断该项目是否可行(设基准投资回收期为5年)。

根据所列表计算求得:

因为Pt

用投资回收期作为项目评价指标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于理解。但未考虑项目回收期以后的获利能力,亦即未计算项目的全部获利能力,而且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因素。因此,在有风险的项目和资金相当短缺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可以作为一个有用的辅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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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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