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宝钢炼钢用生铁
创建时间:2008-08-0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QB 101-2003 炼钢用生铁 代替Q/BQB 101-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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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用生铁的块度、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炼钢用生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719 生铁化学分析用试样取制方法 3 块度 生铁以铁块形态供货,每块重量约45kg,并有两个凹口。 4 技术要求 4.1 牌号及化学成分 生铁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4.2 表面 生铁应具有洁净的表面,但允许附有石灰和石墨。 5 试验方法 5.1 生铁化学成分分析的试样取制按GB/T 719进行。 5.2 生铁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按GB/T 223进行。 6 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6.1 运输 6.1.1 每一车厢应装载同一炉次的生铁,但可以同牌号的生铁补足车厢载重量。 6.1.2 生铁块经水陆联运时,转运港埠应以车为单位进行装卸。 6.2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交货生铁应开具证明生铁符合本标准要求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包 括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b)需方名称; c)炉次; d)化学成分分析结果; e)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Q/BQB 101-1999。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杨新亮。 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4年第一次修订,1999年第二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