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钛铜复合棒 GB/T 1276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铜复合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热挤压法或挤压、拉伸法生产的、用于制造金属阳极电解槽的钛铜复合棒材(以下简称复合棒)。
2 引用标准(略)
3 产品分类
3.1牌号、状态
3.1.1复合棒的基材为T1或T2牌号的铜,复材为ZTA1、ZTA2牌号的纯钛。
3.1.2复合棒以热加工状态(R)或硬状态(Y)供应。
3.2断面形状、规格及允许偏差
3.2.1复合棒的断面形状、规格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mm
断面形状 |
规 格 a×a×δ–r或 d×h×δ |
允许偏差 |
|||||
边长a或直径d |
钛层厚度δ (圆角和尖角部分除外) |
平面宽度h |
|||||
状 态 |
|||||||
R |
Y |
R |
Y |
R |
Y |
||
方形 |
24×24×2–5 |
﹢O.7 |
﹢O.3 |
﹢O.7 |
﹢O.5 |
— |
— |
27×27×2–6.5 |
|||||||
29×29×2–7.5 |
|||||||
32×32×2–9 |
|||||||
鼓形 |
27×14×1.5 |
﹢O.9 –0.5 |
±O.3 |
﹢0.9 –0.5 |
±O.5 |
﹢1.5 –1.O |
﹢1.O 0 |
29×14×1.5 |
|||||||
32×14×1.5 |
注:①方形和鼓形复合棒断面示意图见图1和图2。
②经双方协商,可以提供其他形状和规格的复合棒。
3.2.2方形复合棒的圆角部分和鼓形复合棒的尖角部分的钛层厚度应不小于表1规定允许的最小尺寸。
3.2.3定尺交货的复合棒其长度允许偏差;倍尺长度应计入截断时的切口量,每个切口量为5mm。
3.2.4复合棒的弯曲度每米应不大于1.3mm。
3.2.5复合棒的扭拧度每米应不大于1mm。
3.3标记示例
3.3.1用T2和ZTA2生产的热加工状态、边长为29mm、钛层厚度为2mm、圆弧r为7.5mm、长度为840mm的方形钛铜复合棒标记为:
复合棒T2–ZTA2 R29×29×2–7.5×840 GB/T 12769–91
3.3.2用T2和ZTA2生产的硬状态、直径为32mm、平面宽度为14mm、钛层厚度为1.5mm、长度为1120mm的鼓形钛铜复合棒标记为:
复合棒T2–ZTA2 Y32×14×1.5×1120 GB/T 12769–91
4 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复合棒铜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 5231相应牌号的规定;钛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 6614相应牌号的规定。
4.2复合质量
4.2.1复合棒应复合牢固,经车削检验后,钛铜不应分离。
4.2.2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可采用超声波探伤法检验复合棒的复合质量,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3表面质量
复合棒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折叠、夹杂等缺陷;允许有局部的、不超出负偏差的划伤、拉痕、凸点和凹坑;表面局部缺陷允许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外形和钛层厚度超出其允许的最小尺寸。
5 试验方法
5.1复合棒基材和复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分别按GB 5121和GB 4698规定进行。
5.2复合棒质量的检验方法如下:
方形复合棒,沿轴向车削外表,车削长度为80mm,以车去平面上a/2处钛层厚度1mm为准。钛与铜不应分离;
彭形复合棒,沿轴向车削外表,车削长度为40mm,直径车去1mm,垂直端面对称铣成4块,钛与铜不应分离。
车削工艺参数由双方协商。
5.3复合棒的超声波检验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
5.4复合棒的表面质量用肉眼检查。
5.5复合棒钛层厚度仲裁测量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
6 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复合棒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与本标准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复合棒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复合棒应由同一牌号的铜、钛,同一规格和同一状态的产品组成。
6.3检验项目
每批复合棒均应进行外形尺寸、复合质量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6.4取样位置和取样数量
6.4.1复合棒铜的化学成分以原铜棒(锭)的合格证报出;钛的化学成分以原钛坯料的化学成分报出。
6.4.2复合棒应逐根进行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的检验。
6.4.3复合质量的检验,每批棒材抽取总根数的1%,但不得少于两根,每根各取一个试样。
6.4.4超声波检验应逐根进行。
6.5重复试验
在检查复合质量的试验中,如果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从该批中取双倍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若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整批报废或由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重新组批交货。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略)
附录A
钛铜复合棒超声波探伤方法
(补充件)
A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确定钛铜复合棒复合质量的超声波探伤。
A2 探伤设备
A2.1探伤仪
使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仪器性能应符合ZBY 230中规定的技术指标。
A2.2探头
使用晶体频率为2.5~5MHz,直径为10~20mm的常用直探头。
A2.3耦合剂
使用清洁的水做耦合剂。
每批复合棒应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
c.产品牌号、规格和状态;
d.批号、批重和件数;
e.所规定的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f.本标准编号;
g.包装日期。
A2.4标准试样
选取与被探伤件同材质、同规格尺寸、声学性能良好并且完全复合的棒材做为灵敏度调整标准试棒。
A3 探伤
A3.1探伤方法
采用底波多次反射的方法,以接触式或非接触式进行探伤。
A3.2探伤面的确定。
不论方形棒或鼓形棒,其任何一个轴向平面都被确定为探伤面进行全面探伤。
A3.3探伤灵敏度
调整探伤设备,使标准试棒的第五次底面回波幅度为探伤仪荧光屏垂直刻度的50%,并以此为探伤灵敏度。
A3.4探伤速度
探伤时,探头的扫查速度一般不大于150mm/s。
A4 探伤结果的评定
A4.1复合区的确认
探伤部位底面回波显示清晰,钛铜复合界面不出现回波显示时,该部位被确认为复合区。
A4.2未复合区的确认
探伤部位底面回波降低或消失,并随之出现钛铜复合界面的回波显示时,该部位被确认为存在未复合区。
A4.3未复合区轴向边界的确认
未复合区的轴向边界应是探头沿轴向扫查到钛铜复合界面的回波消失时的探头内侧边沿。
A4.4棒材合格品
A4.4.1符合表A1所列条件的棒材被确认为探伤合格品。
表A1
棒材部位\ |
未复合区轴向长度 |
端头 0~ |
单个未复合区不大于 |
一个平面未复合区的累积长度不大于 |
|
其余 |
单个未复合区不大于 |
一个平面每米内未复合区的累计长度不大于 |
A4.4.2探伤面粗糙或铜芯所引起的底面回波变化,不影响棒材复合质量的最终确认。
A5 探伤报告
探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材料牌号、批号、规格、数量;
b.实施方法、仪器型号、探头频率和尺寸、耦合剂;
c.探伤合格数量和废品数量;
d.操作者、探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