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钢连铸方坯和矩形坯(YB/154-1999)
创建时间:2008-08-02
(1)用途适用于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钢(工具钢除外)连铸坯。
(2)尺寸规格见表1。
表1 连铸坯的尺寸、外形和允许偏差(mm)
边 长 |
边长允许偏差 |
对角线长度之差 |
切斜 |
鼓肚 |
≤140 |
±4.0 |
≤6.0 |
≤8.0 |
≤3.0 |
>140~180 |
±5.O |
≤7.0 |
≤10.O |
≤4.O |
>180 |
±6.O |
≤9.0 |
≤12.O |
≤5.0 |
注:1.经供需双方协议,连铸坯尺寸的正负偏差可在公差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2.根据需方要求,可按定尺或非定尺交货,定尺长度允许偏差+50mm。
3.连铸坯每米弯曲度不应大于20mm。
4.连铸坯端部因剪切变形造成的宽展不应大于实际边长的10%。
5.连铸坯不应有明显的扭转。
(3)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钢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