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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词条   编辑词条 我国新钢铁统计指标体系特点

创建时间:2008-08-02

我国新的钢铁统计指标体系已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新的指标体系的设计指导思想以及与旧体系相比的优点等问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副主任陈国康先生近日撰文加以介绍。

据陈国康介绍:现行钢铁工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制定于1989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已不能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WTO以及钢铁工业管理体制变革等新形势的要求。彻底改革、重新构建钢铁工业生产统计指标体系成为了钢铁工业基础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钢铁工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于2002年3月25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钢铁工业统计指标体系修订工作的通知》(钢协[2002]43号),组织全行业力量,根据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对现行的冶金部1989年版《冶金工业生产指标填报目录及说明》和《钢铁工业生产指标计算方法》进行修订。

这次修订工作体现的原则是:(1)在充分汲取过去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新体系,尽可能保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可比性;(2)充分考虑、尽量满足各相关行业和钢铁工业企业内部管理、企业之间对比分析的需要,使国家、钢铁行业及各相关行业、企业能够在同一套全面完整的指标体系、统一规范的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下,根据各自需要选择统计指标、建立统计报表制度;(3)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尽量与各国共性和国际惯例接轨,特别注意与国际钢铁协会的产品分类接轨;(4)以国内生产的产品和品种为主,在全面、系统分类的基础上,将海关目录作为新体系中的“其中”项分别插入相应品种、规格下列出;(5)尽量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与标准的产品分类尽量一致,使统计与生产、技术、质量等部门的分类尽量一致;(6)切实解决因产品分类、指标体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钢材、铁合金等产品的重复计算问题,使各种产品产量的统计数据尽可能接近实际;(7)各专业、各章节之间和指标解释与指标目录之间在内容编排、分类层次、计算口径等方面保持对应配套、统一规范。

与旧体系相比,新体系有如下重大修改内容:

一、钢铁工业产品产量的计算原则和计算口径有较大变化,增加了权属原则和不重复原则,并对产品产量中来料加工量和委外加工量的计算口径作了较大调整。新体系规定:对国(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在国内或国外销售,都由加工企业统计产量,以与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保持一致;对境内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不论委托方是工业企业还是非工业企业,按照权属原则,均由委托方统计产品产量,受委托加工的企业不作产量统计,而应单独填报“境内订货者来料加工量”,以便于全国汇总;

二、钢和钢材的分类有较大调整。包括将完成了冶炼过程、未经塑性加工的钢,按国际惯例改称为粗钢,并对其按冶炼方法分、按化学成分分、按状态分作了较大调整。从化学成分上看:从普通钢(包括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优质钢(包括合金钢、其它优质钢、高合金钢)二类调整为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合金钢(不含不锈钢)、不锈钢四类。

在钢材分类上,按加工工艺分:从热轧钢材、冷加工钢材、锻压钢材、挤压和液压钢材四种调整为热轧钢材、冷轧(拔)钢材、镀涂层钢材、锻挤旋压钢材、其它加工工艺钢材五种,突出了冷轧和镀涂层加工工艺;按品种分:钢材品种从18大品种细化为22大品种,调整了型材分类、细化了板带材分类。主要调整情况是:型材中的普通大型、普通中型、普通小型、优质型钢4个品种调整为大型型钢、中小型型钢、棒材、钢筋4个品种,板带材中的特厚板、中厚板、薄板、钢带4个品种调整为特厚板、厚板、中板、热轧薄板、冷轧薄板、中厚宽钢带、热轧薄宽钢带、冷轧薄宽钢带、镀层板带、涂层板带、热轧窄钢带、冷轧窄钢带12个品种,冷弯型钢、盘环件、锻钢件3个品种并入其它钢材,取消钢球料1个品种。

型材和板带材的品种划分界限和包括范围方面,也有较大调整。如大型型钢的划分标准从边宽≥150mm或高度≥180mm调整为统一的高度≥80mm;中厚板划分标准从4mm<厚度<50mm调整为3mm≤厚度<20mm;薄板的划分标准从厚度≤4mm调整为厚度<3mm;窄钢带的划分标准从宽度<500mm调整为宽度<600mm;型钢从包括H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方钢、圆钢、扁钢、六角钢、八角钢、螺纹钢等调整为仅包括H型钢、工字钢、槽钢、角钢等断面较复杂的型钢,将方钢、圆钢、扁钢、六角钢、八角钢、扁钢等简单断面的型钢分离出来归类为棒材,将螺纹钢分离出来列为钢筋;中厚钢板和薄钢板从既包括单张也包括板卷调整为只包括单张,将板卷归并到钢带中,板与带的划分按成品入库时的状态(既不能按轧机产出时的状态,也不能按产品交货时的状态)。

三、消除钢材重复计算的办法有较大修改。新《体系》取消了企业的“成品钢材”和“调出重复加工材”的概念,建立“企业最终钢材”和“外购原料材”的概念,并将过去由“调出方”统计企业之间的重复量改为由“购入方”统计企业之间的重复量,由再加工的企业统计“外购国产钢材中再加工成钢材的耗用量”,以便在汇总全国成品钢材总产量时,扣除各企业钢材生产中作为原料耗用的外购国产钢材量。“成品钢材”概念是指全国钢铁行业可以向社会提供的最终钢材。根据“不重不漏”的原则,全国成品钢材总产量的计算方法为:全国成品钢材总产量=各企业钢材产量之和-各企业外购国产钢材中再加工成钢材的耗用量之和+各企业境内订货者来料加工钢材量之和-各企业委外加工钢材量之和。

四、新增了热压延加工钢材量统计由于各种冷加工钢材基本上都是热压延加工钢材的再加工产品。所以许多国家没有全国成品钢材总产量,一些国家以热压延加工钢材(有时也称“热轧一次材”或“一次加工材”)产量代表钢材产量,体现钢材生产规模。为了便于国际交流对比,为了准确反映我国热压延加工钢材的生产总量,新《体系》增加了热压延加工钢材量的统计。热压延加工钢材生产包括热轧及锻压、挤压、旋压生产,其产出量分为企业热压延加工钢材合格产出量和全国热压延加工钢材合格产出量。企业热压延加工钢材合格产出量=企业最终钢材产量中的热压延加工钢材产量+供本企业钢材冷加工工序生产用的热压延加工钢材合格产出量+境内订货者来料的热压延加工钢材量-委外加工的热压延加工钢材量。

全国热压延加工钢材合格产出量=各企业最终钢材产量中的热压延加工钢材产量之和+各企业供本企业钢材冷加工工序生产用的热压延加工钢材量之和+各企业境内订货者来料热压延加工钢材量之和-各企业委外热压延加工钢材量之和。

五、计算技术经济指标所采用的产品量从以产量为主改为以合格产出量为主。合格产出量是指计算对象(如企业、工序、设备等)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已结束了计算对象的全部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实物数量。在新体系中,大部分技术经济指标(如能源消耗指标、物料消耗指标、实物劳动生产率、设备效用指标等)所用的产品量为计算对象的合格产出量,以保证子、母项的对应一致。

合格产出量与产量的关系为:对于单工序生产的产品,合格产出量=产品产量+境内订货者来料加工量-委外加工量;对于多工序生产的产品,合格产出量=产品产量+供本企业下工序生产用量+境内订货者来料加工量-委外加工量。

六、按当前生产技术发展状况和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增、删了一些指标。按照供应链的先进管理思想,在技术经济指标中建立了从采矿的各种物料消耗直到钢丝耗用线材(盘条)、钢丝绳耗用钢丝等“一条龙”的消耗指标;根据环境保护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和《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在技术经济指标中增加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指标;根据国际惯例和建立产业预警机制的需要,增加了各种产品的能力利用率指标;根据目前全国已全部淘汰平炉的实际情况,取消了平炉炼钢的所有指标及其解释;根据管理体制变革情况,取消了冶金机械专业的各项指标;根据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情况,将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改为从业人员劳动生产率,取消了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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