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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偿付

编辑时间:2012-05-29 14:17

     无力偿付,亦称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失去了支付债务的偿付能力。
    无力偿付与破产相关但是不同。破产指法律确定的无力偿付和相关的破产解决方式。通常债务方发现无力偿付而申请破产保护;或债权方把债务方带上法庭企图强迫偿付或扣押债务方财产。

    传统上,债权方把债务方带上法律,强迫债务方偿付,即使债务方需要拍卖财产。这种清算可能对债务方造成很大经济伤害,债务方可能只是有短期的资金流动问题。现在,为了扶助债务方的安宁或继续营业,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让债务方用非清算手段来解决无力偿付,比如债务重组。各个地区的法律不同,有些地区还是要求无力偿付的公司停止经营。

    无力偿付与负净资产(负债超过资产)不同。企业可以有足够的未来收入来支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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